为了确保全年招商引资任务顺利完成,根据濉溪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意见,请各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单位予11月18日之前将未申报项目、已申报项目所缺的证明材料报送至县商务局项目信息股,对已申报的项目进行电话确认(确认电话:6083015),逾期申报本年度将不予认定。特此通知。
濉溪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
2008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