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濉溪县发布食品安全事故“预警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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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7-03 08:48 文章来源:濉溪政府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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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效预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近日,濉溪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县电视台、县政府网发布《关于防范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公告》。
公告指出:夏季是食品受微生物污染、有毒野生菌或野生植物、亚硝酸盐等食物中毒事件高发季节,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选择有经营资质许可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单位就餐,一旦出现食物中毒的症状,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。
公告明确: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,一定抓好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、加工、贮存和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,加强餐饮用具消毒,严格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,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、报告工作;卫生监督部门要在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,协助履行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,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|